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互联网门户网站云资源和网络安全使用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HJZZ-F4001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数量 | 服务要求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网站安全保障服务 | 项 | 详见询价文件 | 北京市海淀区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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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站高可靠性保障服务 | 项 | 1 | ||||
3 | 网站数据高可靠性保障服务 | 项 | 1 | ||||
4 | 电子邮箱服务 | 项 | 1 | ||||
5 | 云化应用部署服务 | 项 | 1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6.5万元/月;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 至16:30。
(二)申领方式:线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五、申领方式
将申领材料发至邮箱:news@ccg.gov.cn,审核通过后发送询价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近1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干事、孙干事
办公电话:010-67418987
北京市某单位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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