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一般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实施内容: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3、供货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包含:网络安全运维保障平台、无人机系统、AR实景指挥作战平台、数据看板、移动抓拍系统、高点三维地图系统等,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0:00至2023-04-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使用 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6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使用 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清河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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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长江西街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251号巨业大厦西楼17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潘秀换 | 联系人: | 张鹏 |
电话: | 0319-8285238 | 电话: | 0319-820251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yczbdl@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新华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040600020930012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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