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扎西德勒第六届中国西藏网络影像节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GZFCG2025-2974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号 | 服务地点 |
扎西德勒第六届中国西藏网络影像节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 1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900000.00 | 1900000.00 | 不划分 标包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单位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相应资质(网络视听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其中之一),须有三个以上语种的海外权威传播平台,用户遍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脸书、X、优兔等社交媒体平台上拥有粉丝总量超过100万的账号(须提供含但不限于平台名称、IP地址、粉丝量及日常运营渠道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3.2.投标单位须有大型活动策划经验、海外宣传推广经验,熟悉影像节活动流程、与相关部门有合作经验、在海内外有承办相关活动成功案例的优先。
3.3.投标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安排专业执行、直播和宣传报道团队负责本次活动,期间工作人员的食宿、人身财产安全由承办单位自行负责。
3.4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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