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医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C25527001(CGP)(三次)
项目名称:高陵区医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2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陵区医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三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4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高陵区医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需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及采购需求规定的其它相关工作内容,交甲方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项目需在3日内全部整改完毕。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医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医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三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2025年08月30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