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购买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公司受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购买安全保障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以询比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购买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项目费用: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购买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500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出具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询比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询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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