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5年-2026年全渠道产数支撑体系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5年-2026年全渠道产数支撑体系优化服务项目(编号:SCSH-MSDX-ZB05250321F,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蜀华信息系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实施。
1. 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5年-2026年全渠道产数支撑体系优化服务项目,需要进行产数支撑体系的优化,拟对外采购解决方案、工业、运营、产品、研发业务支撑服务,和加强全市产数支撑力量配备,提高产数支撑、交付质量、交付时效性等。预估总金额为1335.6万元(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4分包划分及中标人数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确定中标人1名。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1 | 解决方案、工业、运营、产品、研发业务支撑优化 | 1144.8 | 1名 |
标包2 | 产数集成支撑优化 | 190.8 | 1名 |
本项目允许最多中标标包数为:2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如下:★
2.1.1主体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业绩要求:标包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来类似业绩(业务外包服务类),有效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标包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来类似业绩(集成服务类),有效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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