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保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医保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上级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医保服务器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运送至工地现场)、装卸(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包含二次搬运费)、保险、安装(含吊运、辅工辅料等费用)、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330 万元。
2.3交货或项目地点:盐城市医保监管中心
2.4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要求:质保期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 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 ||
业绩 | 符合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商务响应: 14 分 技术方案: 4分 服务承诺: 2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5%、96%、97%、98%、99%、10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60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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